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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草书院〔2022〕4号+本草书院考勤管理制度

2022-03-01  

为进一步加强本草书院能力作风建设,严明工作纪律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。依据《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》(校政字[2018]275号),结合书院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请假制度

(一)事假

1.教职工请假两周以内者,填写《本草书院请假审批表》。请假3天以内者,须中心主任和主管领导审批;请假4-14天者,须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和书院负责人审批。两周以上者,填写《河南中医药大学请假审批表》,院内逐级批准后报人事处审批。处级领导干部请事假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。

2.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:

①教职工当月事假累计在5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30%;当月事假累计在10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50%;当月事假累计在15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。

②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,工资照发;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,从第16天事假起扣发一个月工资额的30%;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,从第23天事假起,停发其下一个月的工资。

(二)病假

1.教职工因病需病休者,须持有学校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,由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,经书院负责人批准方为有效,并报本草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备案。凡连续休假两周以上者,上报人事处备案。

2.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:

①当月病假累计在10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40%;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60%;当月病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。连续病假和全年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的,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
②病假超过2个月的,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: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90%;工作年限满10年的,工资照发。

③病假连续超过6个月的,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: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70%;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80%;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90%;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95%。

④病假累计超过12个月的,从第13个月起应办理病休手续:工作年限20年以下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70%;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,发给本人月工资额的80%。

(三)婚假

符合晚婚规定的初婚男女教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,凭校计划生育办公室通知单享受奖励婚假18天,共21天(节假日包括在内)。教职工休婚假需提前申请,由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经书院负责人批准,报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和学校人事处备案。

(四)产假

女教职工生育可休产假3个月。符合晚育条件,凭校计划生育办公室产假通知单可再享受奖励产假3个月。休产假者必须在产后8天内报本草书院备案。男教职工休产假需提供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证明。由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经书院负责人批准,报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和学校人事处备案。

(五)丧假

1.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父母去世需请假治丧者,在市内的给假5天,在外地的给假7天,路程较远的,酌情另给路程假;路程假按事假对待。

2.请丧假的教职工,由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经书院负责人批准,报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备案。

(六)探亲假

1.教职工探望配偶的,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,假期为30天;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,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,假期为20天;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,每四年一次,假期为20天。教职工与其父母分居三地的,只能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。

2.享受探亲假的教职工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,如果寒暑假短于规定探亲假时间的,可根据实际情况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。

3.请探亲假的教职工,由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经书院负责人批准,报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和学校人事处备案。

(七)工伤假

教职工因工伤需要请假的,凭由工伤指定医院提出意见,经工伤保险部门确认后,由中心主任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经书院主管领导批准,报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和学校人事处备案。

(八)离郑请假

1.主管领导或负责人签字后,假条交由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存档,结束还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(实际请假天数以销假日期为准)。

2.书院教职工离郑,须向主管领导请假;中心主任因事离开郑州,必须向书院负责人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。

3.书院领导离郑,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。

二、考勤制度

(一)考勤范围

1.国家及学校规定工作日,上午8:30至下午17:30。

2.书院会议及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。

(二)考勤纪律

1.书院设立上下班考勤打卡制度,工作日考勤时间为上午8点30分,下午5点30分,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迟到,提前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。

2.书院会议或集体活动,要求提前5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,会议或活动开始时未到达者视为迟到,提前离开者视为早退。

3.书院会议及集体活动,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,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,并报书院综合事务中心备案,未经批准私自不到者按无故缺席处理。

(三)考勤处理

1.书院在年终绩效中设立全勤奖,依据每位教职工日常出勤情况予以发放。

2.教职工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在3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扣发1%;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在5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扣发2%;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在10天及以上的,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10%。

3.无故旷工,书院会议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,取消本年度全勤奖和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。

(四)其它情况

1.无故长期不在岗者,书院将上报学校人事处,按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处理执行。

2.考勤实行月报制度,每月一号前(遇节假日推迟至上班的第二天)将上月考勤情况,经书院负责人签字后,报人事处。

3.未尽事宜请参照《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》。

三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本草书院

2022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