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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业】关于调整2022年春季学期上课安排的通知

2022-04-07  

关于调整2022年春季学期上课安排的通知

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,按照总体课时不压缩的原则,在第七至十六教学周实行周六调整上课,原则上第十六教学周所有课程结课,第十七教学周开始期末考试。现将具体调整安排如下:

一、总体调整安排(本草书院、尚真书院2021级学生课程除外)

序号

日期

上课安排

1

第七教学周周六(4月9日)

第十七教学周 周一(6月13日)

2

第八教学周周六(4月16日)

第十七教学周 周二(6月14日)

3

第九教学周周六(4月23日)

第十七教学周 周三(6月15日)

4

第十教学周周六(4月30日)

第十七教学周 周四(6月16日)

5

第十一教学周周六(5月7日)

第十七教学周 周五(6月17日)

6

第十二教学周周六(5月14日)

第十八教学周 周一(6月20日)

7

第十三教学周周六(5月21日)

第十八教学周 周二(6月21日)

8

第十四教学周周六(5月28日)

第十八教学周 周三(6月22日)

9

第十五教学周周六(6月4日)

第十八教学周 周四(6月23日)

10

第十六教学周周六(6月11日)

第十八教学周 周五(6月24日)

二、本草书院、尚真书院2021级学生课程调整安排

因本草书院、尚真书院2021级学生需要在本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,所涉及课程第七教学周至第十一教学周周六补第十五教学周课程,第十四教学周全部结课,原第十六教学周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前自行补齐。

序号

日期

上课安排

1

第七教学周周六(4月9日)

第十五教学周 周一(5月30日)

2

第八教学周周六(4月16日)

第十五教学周 周二(5月31日)

3

第九教学周周六(4月23日)

第十五教学周 周三(6月1日)

4

第十教学周周六(4月30日)

第十五教学周 周四(6月2日)

5

第十一教学周周六(5月7日)

第十五教学周 周五(6月3日)

  1. 原周六课程调整安排

    任选课、双学位课程、马克思主义经典导读、单独开班补修重修课程等原各教学周周六课程调整到当周周日。原第十七、十八教学周周六双学位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前自行补齐。

  2. 形势与政策课程调整安排

    各教学周周日安排的形势与政策课程,周日上午课程调整至当周周六晚上,周日下午课程调整至当周周日晚上。原第十七教学周周日形势与政策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前自行补齐。

    教务处

    2022年4月6日